附件:
2013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
考生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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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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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户 口 所 在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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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
父母
基本
信息 |
父(母)亲姓名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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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工作单位或从事的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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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亲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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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所(含租赁)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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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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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作为考生本人符合我省高考报名基本条件和具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资格的承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获得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有关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档案。 |
以下审核内容,签名、盖章代表审查合格。 |
在
我省
高中
阶段
学校
学籍及
完整
学习
经历
认定 |
学校审核意见
学籍注册时间:
班主任签名:
校 长 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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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作为考生的学籍、学习经历证明,同时也作为考生父母职业和居所的证明材料。
2.此表须用书写蓝(黑)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报名结束后由市招考办留存、备查。
3.除市、区招考办审核意见栏之外,此表其他栏相关内容在交区、县(市))招考办之前须如实填写。